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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索引号 ] 11500238MB1583631X/2025-00091 [ 发文字号 ] 溪汛指〔2025〕23号
[ 主题分类 ] 安全生产监管 [ 体裁分类 ] 应急管理
[ 发布机构 ] 巫溪县应急局 [ 有效性 ]
[ 成文日期 ] 2025-09-28 [ 发布日期 ] 2025-09-28

关于启动防汛、地质灾害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

巫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

巫溪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

关于启动防汛、地质灾害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

   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县防汛抗旱指挥部、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:

   受副热带高压西北侧低涡切变线影响,预计我县9月28日到10月4日,将出现持续性强降雨天气,过程累计雨量80~180毫米,西部部分乡镇可达220毫米以上,最大小时雨量20~40毫米,降雨时伴有短时强降水、雷电、局地阵性大风等强对流天气。按照《巫溪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》《巫溪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》有关规定,经会商研判,县防汛抗旱指挥部、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决定于2025年9月28日17时启动防汛、地质灾害IV级应急响应,请各乡镇(街道)、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,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好各项措施,并抓好以下工作落实:

   一是强化思想认识,压实工作责任。本轮强降雨恰逢国庆、中秋双节且与前期强降雨叠加,致灾风险显著增大。各级各部门必须清醒认识当前防汛形势的严峻性和特殊性,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,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。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、靠前指挥,确保每一个危险区、每一处隐患点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和具体的防控措施,对因责任不落实、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严肃追责问责。

   二是强化巡查排险,前置应急力量。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对职责范围内和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、中小水库、山塘、城乡低洼易涝区、在建工地、老旧房屋等重点部位开展一轮巡查排险,并建立隐患台账。水利、规资、住建等部门要派出专家工作组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。各部门要对卫星电话、应急发电机等关键装备进行点验,确保性能良好。各级抢险救援队伍要进入备勤状态,提前在高风险区域预置必要的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。

   三是强化临机处置,坚决果断转移。各乡镇(街道)要坚决执行“三个转移”要求,只要达到预警阈值、险情研判不明或管控措施可能失效,属地乡镇(街道)和村(社区)责任人要第一时间组织群众提前转移、紧急避险。特别是针对夜间强降雨,必须把握“天黑前”的黄金窗口期,确保所有受威胁群众,尤其是孤寡老人、留守儿童、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,全部转移安置到位。对转移区域实行物理隔离与专人值守相结合的管控措施,严防人员在危险解除前擅自返回,确保转移工作闭环管理,不留一人、不存侥幸。

   四是强化应急值守,确保信息畅通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,确保通讯畅通,县防办将不定时进行点对名抽查。要及时向县防办报送汛情、险情、灾情及工作动态,遇有突发情况必须第一时间电话报告,坚决杜绝信息迟报、漏报、瞒报。

巫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   巫溪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

202592817

附件下载:

溪汛指〔2025〕23号关于启动防汛、地质灾害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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